为您介绍“保险公司对您说不”的5种状况

 所属分类:  2013-9-5 9:29:10    加入收藏

近日,有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汽车保险的问题,为此,记者整理了相关问题,并咨询了保险方面的专家。

  可能有些车主认为为车投了“全险”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也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即便是投保了上述险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下面就为您介绍“保险公司对您说不”的5种状况。

  1、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

  2、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

  在废除原来的统一条款,实行个性化新条款后,各家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地将这一条加入免赔条款,且也没有像“玻璃单独破碎”一样设立相应的附加险。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人保和平安的条款中还规定,车轮单独损坏还包括轮毂的损失,而太平洋、华泰和大地等保险公司的条款则尚未出现此类字眼。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3、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4、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5、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如果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且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嫌麻烦或行好心而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2013年1月27日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无责赔付手续
    地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 人员受伤无责赔付手续   ⑴ 保险单正本;   ⑵保险公司或委托机构出具的事故现场查勘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管辖派出所或保卫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以及其它能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确定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证明材料;   ⑶ 经事故处理部门签章确认的经济赔偿凭证;   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通知书、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⑸ 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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