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的六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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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5 1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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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户与保险公司在车险上的纠纷不断。自实行车险费率市场化以来,各家产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户,陆续推出个性化车险,有的采用了一些“特殊”手段,使得本应“保险”的车险市场陷阱较多。记者针对车险保户的投诉,罗列了以下六大陷阱,以作警示。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地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之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四:代理人员“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五:保单以假乱真。有关执法部门在查获一起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的诈骗案时发现,仅一个地方就有几十辆汽车投了假保险。该犯罪团伙使用的保单和发票几乎可以乱真,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
陷阱之六:自己定损修车。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陷阱之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此外,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并非属必须购买。但是,这些车险并不是保户可以随意选择的,比如,如果消费者想买防盗险,就必须先购买车损险。而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的。
陷阱之二:误导车主入保。因为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所以大多数消费者比较愿意购买。而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地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之三:诱导超额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诱导车主超额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四:代理人员“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五:保单以假乱真。有关执法部门在查获一起假冒保险公司名义“代办汽车保险”的诈骗案时发现,仅一个地方就有几十辆汽车投了假保险。该犯罪团伙使用的保单和发票几乎可以乱真,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
陷阱之六:自己定损修车。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