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最新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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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8 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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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再征意见最高罚3万
专家呼吁尽早将规定升格为条例,加大处罚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16日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汽车三包规定”)。
“汽车三包”最新征求意见稿发布
相对以往,新汽车三包规定首次明确:“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雄志律师事务所民事法律部主任王永灵向记者表示,此举有助于防止销售者(俗称“4S店”)、生产者(俗称“整车厂”)、维修者(俗称“修车厂”)对三包责任“踢皮球”。
不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新汽车三包规定仍未改变销售者相对于生产者的弱势地位。销售者一方面不掌握技术优势,一方面不掌握网点布局主导权,往往不敢也不愿得罪生产者,因此“追偿三包责任”一说并不符合实际。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根据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获得汽车供应商品牌汽车销售授权。
“如果整车厂生产的车子有质量缺陷,但4S店替整车厂向消费者换了车、赔了钱,4S店虽然具有向整车厂追偿的合法权利,但一般不具备这样的谈判能力。”邱宝昌说。
新汽车三包规定还首次规定了《罚则》部分,其中对于各类违规行为,分别规定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向社会公布”等不同罚则。
对此,邱宝昌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部门规章的最高罚款额度一般不能超过3万元,“建议新汽车三包规定升级为新汽车三包条例,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细化民事赔偿的规定,毕竟民事赔偿一次可能赔个100万,相对于3万元,对企业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大多了”。
2013年2月24日
车子配件被撞坏是修是换,保险公司说了算? 是修是换,保险公司说了算?
近日,来自福州的陈女士向中国企业新闻网投诉称,陈女士的车子于9月11日在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被车牌号为闽AY7726的公交车所撞坏,该车辆系中华联合保险承保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察后判定该事件由闽AY7726的公交车负全责。
“车子的保险杠和右边的翼子板都被撞坏了,之后交警也判定要对方负全责,但是对方的保险公司只答应保险杠更换,而右边变形的翼子板只做修复,你说我这新买的车就出现了这问题,修复怎么能够恢复原来的效果。更让人生气的是,那个查勘员态度实在是差,一切唯他独...
查看全文>> 新车主享有保险赔偿权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涉案机动车辆保险单的性质为财产保险合同,依据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段某就其所投机动车险种受保险合同保障,应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但由于段某已将车转卖给张某,虽然买卖双方未办理车辆转籍手续,保险单亦未办理变更,但毕竟被保险标的已为张某支付对价后取得,作为购车人张某为该车实际车主,故张某应为涉案保险车辆的相应利益人获得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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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4月30日
公司买车后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和上牌照费用怎么办? 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公司购买车辆的账务处理方法
公司购买车辆后,车辆购车发票已入帐,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和上牌照的费用怎么办?
(购车发票已经于上个月入帐了,这个月经办人才拿来了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和上牌照的费用等发票,保险费和上牌照的费用可以进入本月管理费用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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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频繁发生的地震灾害让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地震灾害中财产保全的问题,哪些险种可对地震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呢?
今日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我国的财产险多数不保地震,对于地震造成的损失,人身险多数可以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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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西兰等一些发达国家,已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但目前国内保险行业还没有单独针对地震进行保障的保险。”市保险行业协会胡健红说,因为地震给人类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动辄数亿、数十亿甚至数百亿美元。由于地震造成损失的巨大性及保险经营“大数法则”的难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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