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所属分类:  2013-9-8 14:15:13    加入收藏

 这是很多人关注的一个话题。先看一则事例:今年3月,刘女士买了一辆二手车,由于该车去年5月曾投保机动险,期限两年。而刘女士想另找保险公司投保,因此她请原车主陪同去原来的保险公司申请解除合同,却被告知不予办理。原来,此前原车主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的车辆投保事宜,还享受了价格优惠,因此保险公司在保单中特别约定“因已享受优惠,保险期间中途不得退保”。

  对此,当初签保单时,原车主是认可的。所以,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尽管刘女士现已成为车主,但因原车主此前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已有特别约定,所以在两年保险期限未满时,刘女士暂时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耐心等待保险期满后,才可另选他家。

  据《中国保险报》

2013年5月9日

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保险公司的不断博弈中渐处主动
    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保险公司的不断博弈中渐处主动 随着代理渠道掌握客户资源的不断增多,其力量的不断壮大,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与代理渠道的合作越来越处于被动地位。据统计,一半以上的客户是在代理人的直接影响下选择保险公司的,而将近一半的客户是因与代理人是熟人而选择某保险公司的,因此对于新车保险,目前基本为汽车经销商所垄断;而对于分散性车险续保业务,也由代理人所掌握。因此,有的代理渠道以其掌握的客户资源为筹码,不断游走于各保险公司之间,哄抬手续费,使保险公司不断陷入被动...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