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去年国家促进汽车市场发展的政策效果十分明显,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小排量乘用车成为政策扶持的对象。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通知称,2010年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业内专家预测,换购补贴和购置税减免政策等一系列刺激消费政策可叠加享受。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两项政策的目的只有两个,第一是促进汽车消费,第二是加强以旧换新政策的真正实施。
以旧换新——更划算因为去年以旧换新补贴款偏少,导致该政策在我国并没有发挥期望中的能力。显然,国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去年年底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增加以旧换新的补贴款和今天发布的以旧换新和购置税减免可以同时享受的两项政策无疑让以旧换新的购车者感到欣喜。业内人士认为,补贴金额的大幅提高了二、三级汽车市场以旧换新的速度,此前很多车主认为提前报废还不如转卖。现在提高补贴之后,以旧换新比较划算。同时,避免了高污染车流入到市场。
“补贴+报废”——促进新车销售对于2010年调整后的以旧换新政策,业内普遍表现出非常看好的态度。有关专家认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调整之后,今年用于刺激以旧换新的补贴金额有50亿元,以每辆车平均补贴1万元计算,将至少刺激50万辆的新车销售。
与购置税减免政策对二、三线以下城市的刺激有所不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主要的较成熟汽车市场带来利好。业内专家认为,以旧换新政策调整后更加贴近市场的实际需求。大部分老旧二手车的市场价格不再高于“补贴+报废”的总价格,因此消费者“有利可图”,就会积极地参与到政策的执行中去。
环保——有效降低排放扩大以旧换新、减少高污染车辆继续流向二手市场的另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进一步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同时,由于我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实施相对较晚,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型城市强制执行国四排放标准之外,国内其他地区都还只是在欧三排放标准。我国目前在用车普遍存在油耗高、污染大的问题,因此,不能仅仅把目光盯在如何降低新车的尾气排放污染物上,加快老车型的淘汰速度也是一个快速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的重要途径。如果车辆不报废,只不过从大城市到了小城市,小城市到了农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举例说明,经环保部门确定为“黄标车”的车辆,1.35升及以上轿车以旧换新后的车主将拿到18000元补贴款,比去年的6000元标准提高了12000元。而如果车主所换购新车为1.6升及以下乘用车,还将享受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优惠政策。以15万元新车为例,大约节省购置税应为3205元。那么两项政策迭加,车主将省下近2万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