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现轻微事故 不撤离现场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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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2 10:22:53   
加入收藏小擦小碰,究竟怎么解决才最省时省力?昨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车主们在小事故上浪费的精力太多了。至少一半的事故,根本不用报警。
早在2010年,省公安厅就规定,对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符合撤离条件而未即行撤离现场、妨碍交通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修车几百元,医药费花了两千多
3日傍晚,小李开车和另一辆小车发生刮擦。他的车上,留下了一道从前门至后门的划痕。这起事故,本来不复杂。肇事方主动下车,“不好意思兄弟,责任在我。”可是小李慌了,因为车子买来才5天,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上路。接下来半小时,小李不停地打电话,向熟人求助、报警、找保险……两辆事故车,把同方向的两个车道都占了。正值晚高峰,后面车很快排起长龙,喇叭声响成一片。
对方司机劝小李,小事故嘛,我们先把车靠边,别影响别人。小李不肯,动了车,万一你赖账怎么办?后面一个等急了的司机火了,下车指着小李的鼻子,“这么小的事故,耽搁这么多人。”小李反击:“有本事你来赔啊!”双方越吵越凶,推搡起来。拉扯中,小李倒地,头破了一道口子,缝了十几针,医药费花了2000多元。可事故本身,两车材料加工时费,总共只有500多元,仅仅是医药费的一个零头。
市区51%的事故,其实无需报警
“他们的事故,都符合事故快速处理的条件,无需报警。”在听取了以上的案例之后,省交警总队事故预防和处理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5月,省公安厅就出台了《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行撤离现场。“可是,过去的传统思想,让不少司机依然觉得,出事故得找交警。这就导致了很多本来无需报警的小事故,车主在原地等待交警,从而导致了拥堵。”
“粗略统计,市区内的事故报警,其中的51%其实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因坐等交警而浪费的时间,以每起半小时来算,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该负责人说。
不撤离现场要受罚
2010年5月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省辖市行政区域内推行《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相比郑州市简单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该办法实现了无论涉及多少赔偿金额、双方或更多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只要符合轻微事故条件,都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减少索赔中间环节,使公安机关更专注于对伤亡、逃逸等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