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车险骗赔案件的手法

 所属分类:  2013-9-12 11:33:24    加入收藏
  近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功识破两起商业车险索赔案件。其中一件为“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期间”索赔,涉案金额15万余元;另一件为“肇事逃逸”后谎称两次出险的案件,涉案金额7万余元。

    案件的成功拒赔,得益于安华保险车险核损人员的细心的查勘和扎实的功底,同时也为安华乃至业界今后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安华保险北京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车险理赔工作中,一方面要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保户”服务,不惜赔、不错赔;另一方面也要时刻提高警惕,规避理赔风险,杜绝骗赔案件的发生。

   案件一:

   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期间2012年10月4日,某代理人报案,称被保险人驾驶标的车辆行驶至某一交汇路口时,因未看到信号指示灯,发生与三者车相撞后翻车砸到另一辆三者车,造成标的车严重受损,两辆三者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受伤,经交警认定本车全责。由于该案件性质特殊,损失情况严重,维修费用很高,安华保险商险部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查勘员展开查勘定损工作。

    10月9日,北京分公司查勘员联系报案人,一同前往事故车停车场查勘标的车辆及三者车辆损失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分公司商险部。经查,标的车驾驶员的驾驶证由于闯红灯已被吊销,无法获取驾驶证照片信息。获悉这一情况后,核损员便立即上报商险部经理。根据领导的安排,核损员对标的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有效性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

    10月11日,核损员通过公安机关获悉,该驾驶员驾驶证目前状态为“注销可恢复”,准驾车型为B1。

     经过这一系列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找到了案件中的破绽。根据商业车险保单合同,被保险人无证驾驶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安华保险北京分公司对此次事故商业险部分作出拒赔处理。

   案件二:

   “肇事逃逸”后谎称两次出险的案件2012年11月5日10时,某被保险人向安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40报案,称4日18时报案人驾驶标的车辆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时,因操作不当发生单方碰撞电线杆事故,三者电线杆物损,标的车车右前部严重受损。

    5日10时21分,被保险人又一次向安华保险95540报案,称5日10时,其驾驶标的车辆在顺义区某村租赁站院内掉头时,因操作不当压到了地上的水泥板上,造成标的车右前底部(含轮胎、轮毂)受损,车已不能行驶,无人员伤亡的单方肇事事故。

      11月6日,交警队负责此案件的警官表示,将标的车在安华公司报案信息抄件和对被保险人的询问笔录,以传真形式传给交警队。交警部门会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寻找当事人调查,并告知安华公司通知修理厂不能对该标的车凯迪拉克进行修理。

    11月12日,被保险人致电安华保险客服专线95540,以个人原因自行修车为由,注销以上两次报案。

   骗赔案件的手法

   从实际情况上看,骗赔者的手法并不复杂,无非是在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治疗药费证明、公安部门交通事故证明、修理清单等上做文章,或夸大其辞,或无中生有,或对损失数据改头换面,等等。从各保险公司发生的车险骗赔案件来看,车险骗赔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欺瞒车主,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为了图省事,被保险人经常委托维修厂代为向保险公司索赔修理费用,但维修厂接到客户的受损车辆后,用较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样不同档次的材料费用差价被维修厂“吃掉”,车主在拿车时往往是一无所知,还以为这样修车真的很“方便”。

   2.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故。修理厂将正在厂里正常保养或修理的汽车换上旧配件、在修理期间制造假交通事故,甚至故意损坏后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保险赔偿金,更有修理厂移花接木更换牌照,这种骗赔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私人经营的小型修理厂更是肆无忌惮。

2013年4月22日

关于强制承保制度的相关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具有以下权利:(1)对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经营的监督管理权;(2)制定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统一条款的权利;(3)1--定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统一费率的权利;(4)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S)对未投保或脱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损害理赔的权利;(6)以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委托经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代为经营该保险的权利;(7)对受委托的保险公司代为经营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监督权利。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经营...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