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进“平台”后,对投保人的车险价格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强险外,车险是车主根据需要自愿购买,因此车主应根据车子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车险险种,对于不必要或不划算的险种可以不买。”重庆保险专家说,除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基本险种外,在十几个附加险中,比较适合私家车车主购买的附加险主要有四种,即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全车盗抢险和划痕险。
“在车险续保时,车主还应注意保险公司的保费优惠条款。”重庆保险专家说,上一年度未出险的车主在续保时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保费优惠,而对出险次数多或赔付金额高的车主,保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不同程度上调。一般情况下,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保费优惠最高可达到30%。
上海商业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将全部进入“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下称“信息平台”),从而在全国率先实现机动车辆管理、交通违法记录、保险理赔记录的信息共享,并对部分费率浮动实行统一的行业标准。
今后,在上海地区各家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不论交强险、商业险或附加险,均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登录车险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比对和确认后,才能签发保险单。那么,商业车险进“平台”后,对投保人的车险价格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总的来说,“安全驾驶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这三大系数将影响保费的优惠程度。
据了解,在商业车险进“平台”后,如果客户在上一保险年度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续保时可享受安全驾驶优惠,最多可达10%。非沪牌车辆由于在上海交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信息,安全驾驶系数暂不浮动。
如果客户下一个保单年度在同一保险公司及时续保的,则可享受客户忠诚度优惠。
如果客户在保险期内没有赔款记录,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惠,如果连续三年无赔款记录,下浮优惠最多可达到30%;客户在保险期内有赔款记录,在续保时将不享受无赔款优惠系数,符合条件的可能上浮保费。按照保险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险保单签单保费的优惠比例不得超过保单标准保费的30%。
如果上年没有在上海的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险,那么以上3个系数的优惠都无法享受,这包括新车、过户后的首次投保车辆。
上海保险业相关人士表示,交强险与商业车险实行两套浮动规则,两险之间互不影响。交强险的条款费率没有变化。
但也存在进信息“平台”后保费增加的情况:第一,如果上年商业车险保单存在已结赔款记录,今年就享受不到无赔款优待下浮,如果符合上浮条件,将会上浮,最高可达30%;第二,如果上年客户是不足额投保的,那么今年选择足额投保也会出现保费增加的情况,这也是买保险越来越注重保障功能的结果,但是第二年就不会再因此而增加保费了。
上海保险业相关人士表示,在“商业车险进平台”后,投保人需要特别注意如下四大事项。
首先,应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新车投保时应提供车辆合格证、特殊情况下要求提供购车发票)。其次,应填写投保单并亲笔签字。如果委托代办投保手续时,则应签发投保委托书,委托代办人员应在保单上签字;应当认真核对《上海市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的信息,并签字确认。第三,车险保单到期前应注意及时续保,以确保享受到保费优惠。第四,车辆过户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保单信息。车辆过户后的投保,保费计算不受原车主违章及理赔记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