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与缴纳

 所属分类:  2013-9-12 19:52:43    加入收藏
 注意事项一: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注意自2004年10月1日起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10%,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车辆计税价格×税率。

   注意事项二: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有特规

   一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以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为计税依据,注意“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其中对于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凡是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费用,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税。凡是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是履行代收义务和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应按照其他税收政策规定征税。支付控购部门控购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二是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三是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四是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五是底盘(车架)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六是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七是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计税价格和有效证明。

   注意事项三:车辆购置税减免税具体规定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下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其中,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但应注意,留学人员、来华专家在办理免税申报时,应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一)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二)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具体程序如下:(一)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照片及有关证单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三)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注意事项四: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与缴纳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申报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购置免税减税车辆的纳税人也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出现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免税条件消失的情况,纳税人应重新办理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办理车辆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缴款方法包括自报核缴、集中征收缴纳、代征、代扣、代收。 

2013年6月24日

车险理赔的四大注意事项
    1、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或事故处理主管部门报案。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如是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解决事故  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即可修理受损车辆;与第三者及事故处理主管部门一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提交单证,领取赔款  事故处理完毕后,在10日内将索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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