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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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15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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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增购二手车,索要车购税完税证明规定。
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
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的增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出台新管理办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新征管办法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新条款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修改后的新条款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此外,调整车辆购置税实地验车业务,减小实地验车范围,在纳税申报环节进行有选择性的实地验车,可以减少纳税人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麻烦,以及解决由于实地验车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扰民问题,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2013年5月13日
行业怎么看“无责不赔”的风波 行业怎么看这次的风波 基本观点:风波不是坏事,保险和谐要从行业自身做起 行业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保险和谐要从行业自身做起。我们不能要求消费者来适应我们,而应当积极主动去适应和教育消费者,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切实行动。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车险已成为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因此,人们关注、关心,甚至是质疑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媒体、律师、专家学者提出一些批评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从行业的角度看,社会重视一个行业就说明这个行业重要,因此,这次的风波是一件好事,...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5日
郑州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实行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具体规定
众所周知,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由于它具有强制性,因此每一次关于交强险费率的变动都会引起车主们的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联系起来,郑州作为我国重要城市,自然也不例外。
郑...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4日
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处理措施 小王是一位新考取驾照的新手,上路行驶时难免会出现一些小磕小碰的情况,每次遇到这些事情,他就特别紧张,不知如何处理。为此,他专门咨询了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小李,经过小李的一番介绍后,小王对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该怎么做,做哪些事情有了深入的了解。
保持冷静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处理措施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首先在情绪上要保持冷静,切记不要自乱阵脚,接下来,要根据现场情况,在判定交通事故的种类后,进行灵活、迅速地处理。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分为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多方事故等三种情况。如果属于轻微事故,我们...
查看全文>> 网友邵先生向新民网反映,他新买6个多月的标致轿车近日被撞,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自己还“倒贴”了700元。让人不解的是,保险公司对该车辆部件究竟是修理还是调换,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使得车主成为利益损失者。
记者了解到,车险理赔标准不统一,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上海保险监管部门本月下旬对车险理赔市场进行了一次“摸底”,涉及22家保险公司,重点了解保险商车险定损评估能力。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有关部门拟对车险理赔市场进行清理,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或将统一车险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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