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现象:自驾车撞了家人保险公司拒赔
现象:自驾车撞了家人保险公司拒赔
在东莞做生意的刘浩日前来电讲述了一段索赔三者险的经历。他的例子有些特别,但也并非个案:刘先生在倒车过程中,无意之中撞到了自己的另一辆私用车,并撞伤车旁的妻子,好在伤势不重,只有1000多元的损失。事故发生后,刘先生赶紧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第三者险理赔,岂料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勘后,以“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为由拒绝理赔。
对此,刘先生非常迷惑,“我同事上个星期在湖南开车无意中撞伤了自己的弟弟,怎么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呢?”同样是家人,为什么弟弟可以得到理赔,作为家人的妻子却在赔偿范围内。
面对刘先生的质疑,保险理赔人员只好叫刘先生看保险合同,翻开保险条款,刘先生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果然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条款。
原因:“第三者”定义范围不同
为什么交纳同样多的保费,投保的同一性质的险种,有些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在有些保险公司却遭到拒绝呢?
对此,有车险理赔负责人认为,“造成如此大区别的原因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对“第三者”定义范围和责任免除不同。
在目前保险公司适用的三款车险中,A款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时,“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属于“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范围。
在B款车险中,虽然没有明确“第三者”范围,但保险公司不负责“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按照上述两类保险条款的解释,妻子因属于“家庭成员”之列,保险公司将不用赔偿。
而C款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第三者”是指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而在保险公司列为责任免除的4类情况和9个原因中,并没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的字眼。这样一来,刘先生的妻子在此保险条款中,又属于“第三者”范围,可以得到赔偿。
质疑: 拒赔属于“霸王条款”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存在如此大的区别,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告之投保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英军认为,虽然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应当向客户解释清楚。
不过,袁律师认为,如果保险合同已有明确规定,并且双方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认可了这一规定,保险公司这样做也是执行保险合同,只要保险公司履行了义务,就不能算“霸王条款”。
不过,没有一个人说得清“自驾车撞了家人是否会得到保险赔偿”。在保险公司内部,除了车险理赔人员,能说清的业务人员也是寥寥无几。有保险公司人员还不知道其他财险公司用什么条款。
几乎所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都将“家庭成员”列入“免责”范围,目前只有一款车险对此作了相应的调整。不过,该人士认为,“撞上家人及自家财物”的意外车险案例非常少,虽然部分公司给客户的保障范围扩大了,但目前这样的“利好”对吸引客户投保的影响非常有限。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情况:
1、未及时报案。出险后未及时报案按照车险合同,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保险公司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
2、无证驾驶。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优惠保单条款中均有一个类似条款: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等都属于免责范围。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正式上牌车辆发生盗窃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所以车主务必要注意年审的时间,不要因疏忽错过年审时间,被动的无证驾驶,得不偿失,对于无驾驶证或驾驶时无法出示驾驶证的,车主也不要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3、酒后驾驶。中国是个酒文化国家,无论是工作需要,还是亲朋好友聚会,难免会多喝上几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酒后驾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同时驾驶员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前段时间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酒驾案就是很好的一个反面教材。所以奉劝各位车友,要不要因一时贪杯为自己酿上苦酒。因此,任何时候都要记住,酒后千万不要驾车。
4、擅自扩大损失。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车辆遭受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保险车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车主在不熟悉车辆构造的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不要继续使用或擅自移动车辆,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与保险公司联系,免得因擅自启动车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定损后,应在指定的地点修理,不要擅做主张,私自选择修理地点,我曾经做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一外籍车辆在江夏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定损后指定受损车辆就近修理,但车主不懂,擅自将受损车辆拉回原籍修理厂修理,额外增加了一大笔费用,后来法院判决时未支持这一笔额外增加的费用,理由是车主擅自扩大损失,而且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也是可以拒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