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快速处理需双方同意

 所属分类:  2013-9-20 19:25:47    加入收藏
 记者从合肥省保监局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合肥车险快速理赔政策越来越宽松,以往办理快速理赔车损须在10000元以内,现在则没了金额限制。在合肥市道路上发生轻微事故,只要不涉及人员受伤事件,都可以办理快速理赔。

  据了解,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中心目前已在全省铺开。其中合肥的快处快赔工作最早试点,在合肥车主中已深入人心。统计显示,今年1~8月,该市已累计处理案件54446 件,超出去年全年的快速理赔量。快处中心日均处理案件230余件,案均到现场处理时间不超过20分钟。快处中心内目前有近20家保险公司驻点理赔,即使双 方车辆投保分属不同保险公司,都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理赔工作。如果双方的各项证件和手续齐全,最快一天即可拿到赔付款。

  据介绍,目前合肥正在运行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有两处,分别是位于繁华大道的滨湖服务中心和位于临泉路与阜阳路交叉口附近的开源服务中心。这两个快处中心实行朝九晚五作息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以方便快速理赔。

  理赔现实状况

  一 位车险资深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打出“XX小时赔付”的宣传字眼是有附加条件的。而理赔周期之所以“漫长”,很大程度是卡在“单证齐全”这项前提上面。多数 保险公司承诺的“一天内赔付”,是指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后,若索赔单证齐全,双方对损失无异议,保险公司会在较短期限内进行赔付。“但由于多种因素,如车 主提供的索赔单证不齐全,提供单据不及时,车主提供的赔款支付账户有误发生退票等原因,都会造成保险公司无法及时理赔。”该人士说。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针对不同案件所需要的单证要求不同,以单方肇事并无人伤案件为例,需要车主提供的单据包括:索赔申请书、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如有诉讼)、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等。

  尽管“一天内赔付”并非保险公司有意瞒骗,但不管是网上热炒的视频,还是车主的网络热评,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车主对于快速理赔的需求与心声。险企在提升理赔服务的同时,应切实从车主利益角度出发,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整个车险行业的服务质量。

  快速理赔技巧

  快速处理需双方同意

  目前,天津共设有8个快速处理中心,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具有交强险经 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实行交通事故处理、保险查勘定损一站式服务。不过,快速处理通道有一定的准入要求:事故需发生在天津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 车之间;事故在天津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业内人士特别提醒 车主,快速处理需要在双方协商无争议的情况下实现。如果对于责任认定有异议,不适合走快速处理通道。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应在自行撤离现场后,如实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签名后各执一份;填写《协议书》后,各方均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数额可自行协商确定并赔付。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有责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 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要报案号码;保险公司应告知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快速处理中心进行车辆定损,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定损协 议书》;事故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和定损结果,完成损害赔偿处理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凭证》。

  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发 生事故后,双方可能会产生争议,造成无法实现快速处理。比如,陈先生因为倒车与一辆位于其后方的汽车出现刮蹭,一开始想通过快速处理解决,但是因为对于交 警给出的全责无责认定不一致,给保险理赔带来了困难。业内人士分析,对责任认定不服的两方车主,可以找交警裁定。如果对交警裁定不服,没有在快速理赔协议 书上签字,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

2013年7月15日

关于乘客责任险的重点说明
    乘客座位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重点说明   1. 经双方同意,在被保险人加缴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残废或受有体伤时,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单汽车第三人责任险有关条款及下列各项规定负赔偿之责。   2. 前项所称乘客包括驾驶人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险汽车之人。   3. 本保险之承保人数以行车执照所载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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