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电话车险为日后的赔偿埋下隐患

 所属分类:  2013-9-20 20:58:11    加入收藏
 电话车险以其比普通渠道购买车险优惠15%受到车主的青睐,但低廉的价格背后也暗藏着“风险”。市民刘先生前不久通过电话车险为爱车购买了保险。直到从保 险公司拿到保单后他才发现,除了交强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他还发现了一些自己并不太熟悉的附加条款,关于指定驾驶员和指定驾驶区域。而正是这些字眼为日后的赔偿埋下隐患。

  “指定驾驶员”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指定1名或2名驾驶员,并获得相应的费率优惠。“指定行驶区域”是指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从而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根据驾驶员人数、年龄和行驶区域范围大小,车主可以获得每项5%至 10%不等的费率优惠。记者采访多位车主了解到,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一般会推荐几种不同报价的套餐,而消费者最关心的无疑是保险最后的价格,但很少会有保险销售人员详细解释低价的原因。许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较为便宜的套餐。

  由于部分特约条款不受监管部门车险7折令的限制,因此搭配特约条款的保单往往比普通保单在价格上更便宜一些。例如通过限制驾驶区域和驾驶员的方式进行优惠,但这样的优惠无疑会给车主在理赔时留下隐患。

  如果保单中规定了“指定驾驶员”这一条款,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员的信息不真实时,保险公司就有权在核定总赔款 的基础上,每次事故少支付10%的赔款。记者拨打人保、平安等多家保险公司电话车险咨询投保事宜,均未被告知有指定驾驶员和指定行驶区域这两项。

  岛城一家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表示,类似指定驾驶员和指定驾驶区域这样的限制性条款一般都会在保单中明确说明,车主在投保过程中就应该详细阅读保单上的条款,因为保单上对所有的限制性条款都有明确说明,只要把保单出示给投保人就相当于尽到了告知义务。

  由于保险公司在作出特约条款时必须履行说明义务,投保单上必须有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维护保险合同严肃性的要求。按照目 前的电话车险购买程序,消费者首先通过电话投保表明投保意向,保险公司会在第二天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保费和证明材料,并且在第三天将保单送到消费者手中。 然而,这种“见费出单”的制度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便利。因为车主在拿到保单之前就已经缴纳了保费,如果要选择退保无疑会带来一定损失。

  岛城车险专家介绍,消费者购买了这样的低价保险,一旦汽车出现,保险公司可以在总定损基础上赔偿减少10%,因此在购买电话车险时一定要询问清楚。

2013年5月14日

车险理赔时 虚假承诺不兑现
    理赔时虚假承诺不兑现 案例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电话投保最终要以合同为准,拿到保单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保单上的项目、金额以及保单条款、服务和免责内容与电话中投保员的陈述是否一致,投保员所承诺项目是否在保单备注中有记录。 张先生去年通过电话投保的方式购买了车险,购买车险时再三向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在所有4S店维修都没有差价,保险公司均给予肯定的答案。但最近,张先生在理赔时被告知只有去他们指定的4S店维修才能全额赔付。 张先生拨打了该保险公司的投诉电话,该保险公司理投保部、当地理赔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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