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实行统一的车险费率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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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2 2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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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2001年之前,全国实行统一的车险费率和条款。
2001年10月,广东成为车险费率改革第一个试点,车险“一统天下”的局面被首度打破。是次广东试点条款不变,只调费率,产品同质化严重。因为车险客户资源大部分掌握在代理商手中,其与保险公司围绕费率和手续费展开博弈,最后形成大打价格战的手续费之争。
广东以外,保险公司为在费率市场化全面推开前抢市场,纷纷以“高额手续费和高返还”加入此次价格战。最终,广东试点演变为“市场恶性竞争、全行业亏损”。
2003年1月1日,保监会取消车险统一条款和费率,全国改革拉开帷幕。3年后,是次改革也被证明是个早产儿,全行业亏损后,改革迅速走上回头路。
虽然各公司引入非寿险精算技术,根据客户群体、区域市场和车型,设计了差异化的车险产品体系,但费率厘定缺乏数据基础,产品同质化依然严重,恶性价格战再度爆发,车险整体费率不断走低。2003年车险市场平均费率同比降幅达16.38%,简单赔付率达63%,同比上升近6个百分点。
2006年保监会的“七折令”宣告改革失败告终。保监会收紧车险条款费率审批权限,限制恶性价格竞争,规定车险费率最低打7折,全国又统一使用中保协“推荐”的A、B、C三套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
监管者到从业者,十年来上下求索。面对即将铺开的第二次全国改革,几家欢喜几家忧。
广发证券[21.00 2.04% 股吧 研报]分析,费率市场化全面实施后,三大产险公司由于规模优势,费用率水平较低,产品价格将更有竞争力,改革可能进一步提高车险市场集中度。
而中小型财险公司则忧心忡忡,“费率市场化是方向,费率自由化则是不负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对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不周全,不能兼顾各方面的诉求,将对行业造成灾难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