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宽限期的案例分析
所属分类:
2013-9-23 19:28:34
加入收藏
杭州人李先生,2007年6月购买某公司**人生终身保险,附加**人生重疾,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2700元。2011年12月因被确诊为胃低分化腺癌向该公司报案,该公司理赔人员通过查询发现李先生2011年6月当期保费未交,两个月宽限期到期后保费因帐户余额不足仍转账不成功,导致保单效力中止。该公司理赔人员遗憾地告知李先生此次出险不能获得理赔。李先生表示不能理解,自己只不过是忘记存钱而已,而且不是有两个月宽限期的吗?
事实上,像李先生这样对宽限期存在误解而导致保险的保障功能得不到实现的客户每年都会遇到。那么,究竟什么是保险宽限期?保险宽限期对于保险客户的意义是什么呢?
记者查询了《保险法》,其中对“宽限期”的解释如下:《保险法》中的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
记者就此采访了从事多年理赔工作的合众人寿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此期间缴付逾期保险费,不收利息。但是,一旦超过宽限期,对于客户来说,会导致保障无法实现。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合同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这里特别强调中止和终止的概念,中止意味着客户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补交所欠保费及利息,即可恢复合同效力,但是保单一旦终止,是不能恢复效力的,只能做退保处理。”
经常听到一些客户说:“既然有两个月宽限期,为什么不让我的钱在银行多存两个月呢,还能赚点利息?”
“规定宽限期的目的是对保单所有人非故意的拖欠保险费提供一些保护,此外也给经济陷入困境的保单所有人提供一个较为宽裕的筹款时间。一般保险公司在缴费期前都会以信件、短信方式提醒客户按时缴费,所以还是提醒广大客户,准确理解宽限期,按时交纳保费。”该负责人说
人保误工费标准:
前提:女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55 男大于等于18小于等于60(审核年龄)
(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
A、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
B、必须提供住院期间未上班时扣减的工资,加盖财务章,在计算误工时必须剔除基本工资,若机关单位无扣减,则不按其工资计算,按无工资标准计算。
(2)无工作的伤者,则分城镇和农村户口
一般农村标准是:59.7...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3日
买保险需要掌握的步骤二、确定自身需求范围 二、确定自身需求范围
1.进行风险评估
每一个家庭和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在投保之前,对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可将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保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必保的保险是应付那些保险事故一旦发生,足以对投保人造成严重威胁的风险;可选择的保险是应付那些保险事故一旦发生,有可能减少投保人当前的资产和收入的风险,但是个人或家庭尚可承受。因此,如果有能力投保,最好投保;如果没有能力投保,可以暂时不投保。这两种风险的分类,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有差异,这需...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18日
小心陷阱 专家教您汽车保险购买全攻略
论买什么车,购买汽车保险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而在国内购买保险向来都让人搞不懂。面对密密麻麻写满字的条款,为了人身和爱车的保障不得不硬着头皮研究,可是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字在这个时候显现了巨大力量。犯懒或者没研究明白的难免选择了不太适合自己的险种或者不够完善,理赔时才发现原来困难重重或者N多免赔条款,苦果只有自己咽下去。其实购买车险说容易不简单,但说难其实也没那么可怕,本文我将给大家用简单的语言讲解一下购买车险的注意事项。
险种解析主险: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属于新车必上险种...
查看全文>> 中国保监会28日向社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简称“交强险条款”)。作为交强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交强险条款是消费者在投保前需仔细阅读的。
交强险条款包括总则、定义、保险责任、垫付与追偿、责任免除、保险期间、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合同变更与终止、附则十项内容共二十七条。
条款明确表示,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以下四种: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