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创新推出新一代分红保险理财计划

 所属分类:太平洋车险   2013-10-13 20:44:39    加入收藏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股市的屡屡下挫和CPI指数的节节攀升,老百姓越来越看重投资的安全性,分红保险凭借其收益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特点日益成为理财市场的热点。太平洋寿险凭借多年经营分红保险的经验,深刻洞察当下投资者不断变化的理财需求,潜心研发,在2010年7月,创新推出新一代分红保险理财计划——“鸿鑫人生理财计划”。

  2006年,太平洋寿险创新推出一款具有生存金及红利累积生息功能的分红保险,成为速返类分红产品的市场领跑者。“鸿鑫人生理财计划”是太平洋寿险集合多年市场经验后,在持续市场研究基础上推出的一款以“长期理财”为核心的产品计划,它由“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组成,能全方位满足客户长期、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

  “鸿鑫人生理财计划”除了具备目前市场上理财型分红保险“快速返还”等一些基本特征外,还特别设计了“即交即领”、“一年一领”、“终生领取”、“一次还本”等进一步倾向于客户利益的功能。在人性化服务方面,太平洋研发团队也考虑周全,精心设计了重大疾病保费豁免和年金双倍给付的功能,并且在生存金领取方式上进一步突破限制,创新推出了“自设日期、自动转账(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生存金累积账户余额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客户个人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和个性化程度。

  在满足客户理财需求的基础上,为更全面地满足不同人生阶段客户的保障需求,太平洋寿险也精心为身处不同人生阶段的客户定制了以“鸿鑫人生”为主要险种的“福”系列保障计划(“福宝宝”、“福盈门”、“福满堂”、“老来福”),让您的保险保障一步到位,牵手鸿鑫,轻松成就幸福四季人生。

  重大疾病关爱金及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在王先生交了3年保费后,小天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小天每年将获得90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剩下7年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天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2013年7月21日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住宿费 丧葬费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住宿费注意事项   1.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在实践中,受害人及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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