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的详细的算法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遭受保险贵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应问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用或认可的佣驶保险车辆的人员。第二,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辆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背业性容车的驾驶员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
(2)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是指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
汽车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式,未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
①碰撞、倾覆、坠落
盛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的意外撞击。这里的碰撞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惫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二是保险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关于车辆装载的规定载运货物(当车辆装毅货物不符合装载规定时,须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郊门批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车辆与货物即视为一体,所装货物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造成的本车损失。同时,碰撞应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的人为划痕不属于本保险责任。
倾覆是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竟外事故,造成本身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坠落是指保险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意外事故,整车腾空(包括翻转360-以上)后,仍四轮着地所产生的损失。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详细算法
(一)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