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车盗抢险赔偿项目、赔偿额度
所属分类:
2013-10-17 16:44:51
加入收藏
盗抢险有无必要购买一直是比较受争议的话题。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很多车主对盗抢险一知半解,常会发出“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样的疑问。其实车主们可以跟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是否投保盗抢险。
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快速步入汽车社会,但由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设置不足、管理滞后等原因,盗窃机动车案件出现了急剧上升态势。今年1-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318.2万起,其中,盗窃机动车案件达52.5万起,机动车抢劫、抢夺案件也不在少数。
现在盗贼的偷盗技术越来越先进,如果您停车的环境不安全,又或是您的爱车属于易盗车型,如:途胜、雅阁等,还是建议加投“盗抢险”,并加装好的防盗锁,例如排挡锁、刹车锁等,这样能进一步加强您爱车的保障。如果停车环境还不错,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小区,对于“盗抢险有必要买吗”的问题,则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酌情而定。
对于刚购入新车的车主来说,新车盗抢险是有必要。新车在吸引大众眼球的同时,也吸引了小偷们的注意。两年以内的新车被盗风险都较大,购入新车盗抢险无疑会使车主更有保障。所以购入新车车主们对“盗抢险有必要买吗”这个问题不必有太多的疑问,给自己的爱车多上一个安全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另外,治安差的地区,车辆被抢被盗的机率也会大增。除了加强自身防盗安全意识外,车主们需要提高投保意识,科学转嫁风险,为爱车投保“盗抢险”,这样即使车辆不幸被盗,也可通过保险理赔最大程度减少经济损失。
另外,车主还需注意盗抢险的保险范围和生效时间。保险专家表示,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项:一是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2个月未查明下落的;二是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等情形都是不予赔偿的。
全车盗抢险,根据各公司的保险条款,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具体如下:
(1)赔偿项目: 如果您的车被盗抢超过三个月未找回,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车被盗抢后,在三个月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2)赔偿额度: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 。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
(二)自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灭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
(四)驾驶人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五)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用;
(六)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
(七)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2013年3月24日
保险合同条款中未就饮酒标准进行约定的应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一男子驾车撞死一名行人,保险公司在赔付了“交强险“部分后,以男子饮酒违反合同为由拒绝理赔商业险部分,男子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河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驾驶人饮酒是保险公司免责情形之一,但双方未就饮酒标准进行约定,由于原告血液中酒精含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所以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充分。由此,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诉求。
2008年9月13日20时30分,郑某驾驶比亚迪黑色轿车以每小时100公里的速度沿汉沽区汉北路由北向南行驶,此间行人齐某正由东向西横过汉北路,结果轿车与齐某相撞,致齐某当场死亡,轿车...
查看全文>>
进入狗年后,上海的车贷业务仍未见回暖迹象,银行对待车贷的态度依旧冷淡。目前在银行业个贷业务的比例通常在10%以下,很多银行都不足5%。由于前两年在车贷上“受伤太深”,各行纷纷对车贷持观望态度——
在市中心一家商业银行的车贷柜台前,门庭冷落。一位原来打算贷款买车的裘女士在向工作人员一番咨询后,满脸无奈地说:“真想不到,现在车贷门槛这么高,手续又这么繁,想想太不划算,只好另做打算了。”
说白了,不单是用户感到“太不划算”,其实银行也有一本难念的经。那么,车贷难,究竟难在哪里呢?
...
查看全文>> 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
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
、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北京2012车船税已经成为了北京车主的一个新的讨论话题。
北京2012车船税是一个一直以来被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随着人口的增加和
经济的发展,车船这样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了大众出行普遍使用的工具,也
因此,国家部门加大了对车船税方面的收费管理。国家有关条例规定车主投
保交强险时可同...
查看全文>> 2013年9月9日
被保险人将车辆租借给有合格驾驶资格的第三人使用,保险理赔应该怎么办 被保险人将车辆租借给有合格驾驶资格的第三人使用,如不能证明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发生了改变,且因此增加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第三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予理赔。
2009年5月14日,原告赵纬武为其所有的苏AG3028轿车在被告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平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损险、三责险及不计免赔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5月15日零时起至2010年5月14日二十四时止,使用性质为家庭自用,未指定驾驶人。2009年2月9日,赵纬武将被保险车辆租借给李...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