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的介绍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10-17 19:34:45    加入收藏
 新车销售搭卖保险已不是新鲜事。现在更有商家提出“买车即送保险”。难道真的是“天上掉馅饼”?

   日前在太平汽车网看到某汽车销售二级代理商打出口号:某高端品牌车型现金优惠6.5万元,赠送价值一万元的车内装潢,赠送一年价值一万元的“全险”。字面理解好像是保险买全了,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赔。该二级代理商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全险”已基本覆盖了所有风险,很少会发生出了问题不赔付的情况,投保之后没必要再购买其他险种。

   然而,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平安产险公司车险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车险销售人员向车主们推荐的“全险”,其实只包含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某几个险种。

   那么卖车时的“全险”概念是无中生有的吗?保险行业专家告知,这是汽车销售二级代理商在卖车时为了便于推销,将车辆基本所需的各个险种叠加在一起,“捆绑”推销的一种手段。即便是所谓的“全险”,各家公司的内容也不相同。记者仔细比对了几家二级代理商所报出的“全险”项目,有的多达9种,有的仅有5种。业内人士提醒,“全险”并不是“全部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往往是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车主还是应该根据自身需要,增添选择关键险种为妥。

   既然没有“全险”一说,更不用提“全部赔偿”。“很多新车车主以为选择购买”全险“之后就万无一失了,其实,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会全赔。”保险公司表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保险公司向记者罗列了长长一串“免责清单”:酒后驾车、无照驾驶,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拒赔;自然灾害事故中的地震 、海啸引发的车辆损坏、发动机进水等不可抗力,拒赔;修车期间发生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拒赔……林林总总加起来近二十个“拒赔项目”,远远超过“全险”提供的5-9种项目。

   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赠送保险,消费者的选择权大大降低,所赠送的保险一般为指定保险公司,而这一保险公司在车险业内属于“小众”。此类保险公司良莠不齐,在理赔方面往往会有“折扣”。想换保险公司自行投保?对不起,没门儿。

   “像这样的误导销售行为,保险监管上是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误导销售,查到就会被吊销资质。”上海保监局负责人表示。然而规定上虽然“令行禁止”,现实中,大部分二级汽车销售商连代理保险资质也没有,他们接单后转手一交,实际与购车者签合同的还是保险公司。这样一来,合同签订的过程看起来合法合规,误导消费者的不是保险公司,无从处罚;二级汽车销售商因为“从没卖过保险、从没签过合同”,自然不在保险监管部门监管之列。

   如此,“全险忽悠”就在“严格的监管”中诞生了。是否真的没法管?保险业研究专家指出,汽车销售、保险公司等卖方其实是利益共同体,那么追究责任时,是不是也可以追究一种“连带责任”,比如误导行为虽是汽车销售所做,保险公司也应向汽车销售核实、对购车者提醒,若没做到,应当进行处罚。

   李先生和胡小姐开车都属于“菜鸟级”,自己的新车经常被碰得“灰头土脸”。李先生认为自己为车辆买了保险,于是,不管大小事故都会找保险公司理赔。仅一年时间出险记录就达到了8次,李先生当时感觉自己买车险没白掏钱。

   胡小姐的做法和李先生恰恰相反,胡小姐的朋友告诉她,如果连续几年不出险,当再次购买保险时,保险费会打很低的折扣。于是,胡小姐的车辆即使有小的磕碰和刮蹭也不去出险,导致胡小姐的车总是“遍体鳞伤”。

   到底是谁“占了便宜”呢?记者采访了京城汽车4S店的保险专家。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李先生和胡小姐的做法都不明智。

   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方案》中包含了四项费率浮动系数,即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和特殊风险(即原“老、旧、新、特车型”系数)。

   “《方案》很复杂,大多数人不愿意去算。”

   一辆小轿车,投保了10万元的车险和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今年的标准保费为2594元。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85;同时投保包括商业三者险在内的两项险种并且平均年行驶里程小于3万公里,这两项优惠系数均为0.9;另外该车不属于老旧新特车型,最终浮动系数为0.6885(0.85×0.9×0.9),应缴纳保费1786元,节省保费808元。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且今后4年都不出险,到第5年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4,最终浮动系数为0.324(0.4×0.9×0.9),应缴纳保费840.5元,节省保费1753.5元。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而且已决赔款金额低于上年签单保费,则“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0.9(1.0×0.9),最终浮动系数为0.729 (0.9×0.9×0.9 ),应缴纳保费1891元,节省保费703元。

   如果上一年度发生8次及以上的赔款,最终浮动系数为2.43 (3.0×0.9×0.9 ),应缴纳保费6303.4元,保费多支出3709.4元。 “也就是说,李先生再次购买车险时,需要多支出3709.4元,而胡小姐即使5年不出险,到第5年时,才能节省1753.5元的保费。”保险专家说,每年报险1-2次修车最合算,以上述的小轿车为例,第二年买保险时,仅比第一年多100元左右的保费。

2013年9月1日

二手汽车未过户 出险能否理赔
    为了工作方便,刚刚工作两年的设计师小文用攒下的钱买了一辆二手Polo,虽然是倾囊而出,但他再也不会因为挤公交在路上浪费大把的时间,工作效率大为提高,加之这辆二手Polo价格低廉,小文觉得这笔买卖做得划算!两个月后,小文在一十字路口转向时与邻近车辆发生刮擦,情急之下小文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查勘人员在随后核查中发现小文不是该车的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无法向小文进行理赔。小文这才想到买车之后,他一直忙于工作未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想着车辆维修还得自掏腰包,小文心里又悔恨又无奈。   随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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