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过了立案期 车险如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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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4 14: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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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储先生向记者反映:“5月1日,我的车在呼和浩特至集宁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事故定损金额为5000多元。5月18日,我将定损单、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理赔所需资料交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现在已经过去20多天了,保险公司还没有给我理赔。”
当日,记者见到了储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证等有关材料。据他介绍,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该保险公司95518服务报案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将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手续拿到手后,可以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一般情况下,超过5000元的理赔期限为7~10个工作日。
针对此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综合岗工作人员郭女士告诉记者:“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出险日期开始计算,客户共有14天的立案时间。储先生给保险公司递交理赔材料时,已经过了立案期,过期案件必须上报上级公司重新立案。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尽快为客户理赔。”
当日,记者见到了储先生,他向记者出示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证等有关材料。据他介绍,事故发生后,他拨打了该保险公司95518服务报案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将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手续拿到手后,可以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一般情况下,超过5000元的理赔期限为7~10个工作日。
针对此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综合岗工作人员郭女士告诉记者:“根据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出险日期开始计算,客户共有14天的立案时间。储先生给保险公司递交理赔材料时,已经过了立案期,过期案件必须上报上级公司重新立案。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尽快为客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