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500元能买万名车主电话

 所属分类:  2013-10-7 22:29:38    加入收藏
记者调查后发现,对于购买车辆保险,新购车主最关注的是价格;但经历过报案、拍照、定损、报销、领取赔款等索赔程序的“老”车主更关心理赔的方便性。自己办理索赔的繁琐显而易见,远不如委托给代理或经销商来得省事。  2006中国金融年度人物活动评选

  郑女士近日买了一辆12.98万元的新宝来,一步迈入有车族的行列,但为车买保险却使她感到困惑。保险公司、4S店和代理都给郑女士报价,同样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同样投保车损、三者、盗抢和不计免赔,报价最高的达到4944元,报价最低的只有3735元。

  保险公司、4S店给郑女士的报价都在4500元以上。报出3735元的保险代理业务员陈先生直言不讳地表示:“便宜的800元原本都是我的手续费!现在的客户最看重价格,货比三家是很常见的。我的报价低,是因为我把大部分回扣都让给了车主,自己只挣三四百元。”陈先生称,保险报价的优惠幅度通常在17%。

  然而低价确有风险。据保监会的调查,北京保险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中,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以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不足80%。去年,本报还曾报道有车主被无证业务员以伪造保单骗去数千元保费的案例。

  据某公司管理人员透露,该公司车险个人业务的八成以上都来源于汽车经销商及代理公司,手续费比例直接左右着业绩。许多代理机构和经销商同时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车险,谁的手续费高,就出哪家的保单,往往有规模小的保险公司抛出高额手续费以吸引代理,而非直接用户。

  保险公司的报价都是由其程序计算得出的结果,除指定驾驶员、某些特定车型有一定优惠系数外,别无二价,但少有车主向其直接投保。虽有保险公司尝试通过电话直销接触终端客户,如平安保险的“一线通”,与其标准费率相比有所下调,但限于宣传力度及车主的消费惯性,业绩并不理想。

  虽价格较高,但4S店在避免风险、售后质量上显然更有保障。事实上,4S店扮演的同样是“代理”的角色。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后,4S店被授予出单权,可以拿到绝不低于代理公司的手续费比例。4S店往往以此作为车价优惠的本钱,并不在保险上直接打折让利。

  投保建议

  技术不熟练,经常发生剐蹭事故的车主,可考虑在4S店投保。即使同品牌4S店,也会自行选择不同保险公司合作,保费、服务都有差异。

  驾龄长,出险率低的车主可选择保费价格低的代理公司出单。规模大的保险公司设立的定损网点相对更多。

  记者调查

  500元能买万名车主电话

  多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打电话、发短信向车主推销保险的多数是代理公司的业务员,而非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据悉,只要花500元就可买到2006年的数万条车主记录,保险代理即可依此“开工”。

  一位从业五年的保险代理人透露,许多渠道都能买到车主相关信息,包括车主姓名、电话、车型、车牌号码等;数据可能来自4S店的售车登记、车辆检测场及保险公司定损网点。花500元,就可买到2006年上半年数万条车主记录。保险代理推销出两份保险已稳赚不赔。

  4S店理赔最省事

  多数被授予出单权的代理公司、4S店也同时获得一定程度的代办索赔的权限。人保一理赔经理表示,在修理事故车时,要求去4S店、使用原厂配件的车主日渐增多。

  代理公司往往被限定在损失金额5000元以内的赔案。在限额内,以拍照或实时监控的摄像确定损失部位及金额;如超出该限额,车主仍需到保险公司亲自办理。

  相比之下,在4S店办理索赔更为便利。4S店可获得更高的定损权限,或由保险公司直接派驻定损员。三元桥丰田店是较为典型的代表,人保、太平洋、平安三家保险公司都在该店设立了定损人员。

  出单留心远郊公司

  值得留意的是,某些位于城区的4S店为了赚取高额手续费,选择与远郊区县的保险公司合作,同时也能获得更大额度的定损权限。一旦二者终止合作或超出理赔范围,车主需往返远郊定损、领取赔款,麻烦非同小可。

  便利与隐患并存

  对于委托维修,代理公司也有其灵活的优势。与代理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修理厂,多数为二类汽修企业,可提供上门接送车的服务,且报案、填表统统代劳。但来自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使用副厂配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增加报案次数等现象也多出现在此类修理厂,车主要求其出示定损清单或向保险公司直接查询,可免去车辆被人为损伤之虞。

2013年4月4日

车险潜规则3一人名下两车 互碰拒赔
    潜规则3一人名下两车 互碰拒赔 两个月前,叶先生为刚拿到驾照不久的妻子买了一辆东风本田CR-V,不过登记的却是自己的名字。端午节小长假期间,叶先生一大家人自驾前往九寨沟旅游,他和妻子分别驾驶着同属叶先生名下的汉兰达和CR-V向目的地进发。当车行至都江堰境内时,由于避让横穿的摩托车,叶先生紧急刹车,跟在后面的妻子反应不及,CR-V一头顶在了汉兰达的屁股上。起初,叶先生认为既然两辆车都买过保险,直接报案理赔就行了。谁知在后来的事故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却以两辆车均属叶先生名下,不存在“第三者”为由拒...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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