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时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终于开步。昨日,商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机动车按实际价值投保的计算标准,即实际价值=(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1±0.1)。同时,保监会表示,要建立行业代位求偿制度及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鼓励符合政策、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多位业界人士对商报记者表示,根据惯例,新的计算标准可能在今年5月1日后实施。
车险“高保低赔”被叫停
在南岸一事业单位上班的市民周先生2004年买了一辆1.8排量的宝来,上个月,周先生到保险公司续保,车损险仍被要求按新车购置价15.17万元进行投保。周先生提出异议后,被告知若不按新车价足额投保,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按车辆实际价值的70%予以赔付。
商报记者了解到,随着《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周先生遇到的车险“高保低赔”被叫停。按新规定,车损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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