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涉嫌违反《保险法》
口碑理财网总编辑、理财专家高巍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旧车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应该按旧车实际价值投保,而不是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因为车一旦出事故报废的话,保险公司只会赔你的实际损失 (折旧后价值),不可能赔你一辆新车(或等值的金钱)。按新车购置价给旧车投保违反了保险法的某条规定,多赚了保户一大笔钱。”
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公司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之前媒体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09年8月下发了《财产险产品修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改之前车险保额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 (车辆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投保或协商确定。如果按此执行,车主将每年节省几百元,而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将受到影响。
中保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中保协于2009年8月向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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