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渐近,多少险企能有资格自行设计车险条款备受关注。近日,保监会对自行设计车险条款的公司提出诸多资格要求,而财险老大——人保财险很可能因偿付能力不及格暂时与此无缘。
上周五,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将商业车险条款设定权归还财险公司,以个性化的车险产品来代替行业普遍运用的统一格式条款,更好地服务投保客户。意见征集截至今年10月10日。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产品创新势必增加经营风险。”保监会相关人士指出,改革初期只能允许稳健经营的公司进行前期试行,以总结经验。意见稿对依据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费率的财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经营商业车险业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经审计的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和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由此看来,近三年内成立的新公司已注定无缘自己设计车险条款了,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也将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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