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赔案现场定损
不少人有这样的体会,在路上出了险报了案,现场查勘完了还得开着带着伤的车子,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地点去定损。这次,《标准指引》则直接“修改”了许多保险公司的服务标准:“除客户另有要求外,不涉及换件的5000元及以内的小额赔案应在现场做一次性定损处理。”同时,提供定损服务时,保险公司还不得设定必须到指定维修厂或维修点等条件,但可向客户推荐有相关资质的修理厂。
对于5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以及1万元以上的赔案,各公司则应分别在3个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损工作。
除了定损的速度外,赔偿款到账的时间,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标准指引》则直接对原来忽长忽短的赔款时间说“不”,规定了不同金额赔案发出支付赔款转账指令的时限。在与被保险人达成书面赔偿协议后,10万元以下的非特殊案件,保险公司最长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发出支付赔款的转账指令。如5000元及以下的车损案件,必须在1个工作日发出支付赔款转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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