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时的费率适用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下,合同解除(或终止)不退还保险费:
  a、合同自然终止或合同赔偿责任已全部履行完毕;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谎报保险事故,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d、利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
  e、法律规定保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他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下,合同解除时应全额退还保险费,但应扣除保险手续费。
  保险手续费=应收保费×保险手续费率
  退还保险费=实收保费-应收保费×保险手续费率
  a、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可保利益或合同非法导致合同无效的,扣除保险手续费为应收保费的百分之三;
  b、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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