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正式实施将近一个月了,“新法”的出台使得众多的车主无所适从。“新法”带来了哪几方面的变化?以后理赔是不是更方便呢?请看记者的采访。
变脸一:理赔有了“时间表”
“投保时,千好万好;理赔时,千拖万拖”———车险理赔拖沓是业内一大积弊。
新《保险法》以“车主”本位,首次对车险理赔“计时”,意味着,10月1日开始,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将驶上“快车道”。
案例:周先生在路上与人发生碰撞。然而在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时,周先生感到被“踢皮球”。保险公司除让他出具事故认定书、维修清单、车主资料等各种材料,还三天两头要求周先生补充材料。周先生折腾2个月,才获得赔偿。
新法解读:新《保险法》第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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