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保险法》10月1日起就要实施。按照其中有关规定,以后市民要投保车险,可能将按照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支付保费;而二手车交易后,也可能不用再特别办理车险的过户手续,只要告知保险公司就可以了。但对于这两点,本市多位保险业人士都表示没有听说车险将出现相关调整。
猜想一:保费按实际价值算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据了解,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这样看来,按照新法,机动车应按照其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投保,而不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
在车损险条款中,对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一般会给车主几个选择,包括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按照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后的实际价值确定、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等,不同的确定方式也对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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