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记者了解到,该制度在推行中,一些保险公司采取了边走边看的观望策略。
深圳车险本周起“互碰自赔”
根据相关部门消息,深圳地区自2月15日起正式实行“互碰自赔”,即深圳的车主发生碰擦等仅有车损且损失都不超过2000元、双方都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将不必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而只需要向自己购买交强险的公司报案,便可在24小时内得到快速定损和理赔。
据介绍,在没有实行“互碰自赔”前,AB两车相撞,在都有交强险、都有责任的情况下,双方索赔需要两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对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AB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再互相结清费用,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而按照“互碰自赔”处理机制,AB双方可以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给自己的车辆定损,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损失。
根据规定,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适用于“互碰自赔”要求、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按“互碰自赔”案件受理;一方或多方车辆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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