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有车族可能都有过类似经历:在4S店购买新车后,直接在4S店购买了保险,发生刮蹭、碰撞等交通事故后,给4S店打个电话,就让你把车开过去,约好时间再把修好的车取回。从买保险到发生保险事故索赔的整个过程中,被保险人可能都不用和保险公司联系,报案、索赔、领取赔款的人都不是被保险人,而是4S店,这种被称为“直赔”的方式在保险业内极为普遍。“直赔”很大程度上方便了被保险人,免去了被保险人要先支付修车款,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繁琐过程,因此受到客户的青睐,也是各保险公司提升服务品牌的举措之一。
可是,此种约定俗成的方式存在着极大的法律缺陷,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让保险公司受制于4S店等兼业代理机构,为兼业代理机构谋取许多不正当利益提供了空间。
问题
整个“直赔”的过程是以“兼业代理”为主导,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难以保障。
第一,4S店等兼业代理机构由于掌握了汽车客户的大量信息资源,因此,车险代理销售有绝对优势与各家保险公司谈判,并且4S店可以同时与几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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