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碰自赔”请注意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 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温馨提示: (1)《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 (2)可以通过风挡玻璃右上角黏贴的“强制保险标志”查看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以及保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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