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一提起交强险的事,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出租车司机孙师傅就“郁闷”:“1800元的保费给我打了7折,当时我还挺感谢。谁知第二天有人只花900多元就买到了。” 今年6月,本应按全国统一费率销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却出现了打折销售的情况。按照一家当事保险公司的说法,这“属于个别支公司的个人行为”。但记者赴当地调查发现,交强险打折并非个例。专家认为,交强险打折,没有“赢家”。 车主:得到“优惠”也后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2006年9月,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通告》也明确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标准,严禁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任何折扣。 但在交强险施行近一年、部分车主集中续保的6月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却有一些车主买到了打折的交强险。 在佳木斯火车站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孙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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