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车主不必再跑腿 A、B两车发生交通事故,A车主没有责任,B车主全责,根据交 强险的规定,仍要赔给有责任一方400元。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所规定的。不过,让广大车主头痛的是,即使自己没有责任也要为赔付的事情搭上时 间精力,来回跑腿。 交强险实施以来,此类问题造成客户不理解,出现不少理赔纠纷,公众甚至对交强险产生抵触心理。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地区已全面实施 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此外,北京保监局还将研究更合理的机动车互碰免责理赔方式。 北京保监局从去年10月底开始推动建立这一 机制。具体是,保险公司间签署协作协议,互相认可定损标准,执行统一的理赔操作流程。当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无责方只需提供有关索赔资料, 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然后由事故双方保险公司进行案件交换结算。 截至目前,简化处理机制运行平稳。处理交强险无责赔付案件2600多笔,涉及垫付交强险无责赔款超过100万元。 北京保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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