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本率上升5%
10月25日,中保协召开“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专家座谈会”。据参会人士透露,与会专家学者对《示范条款》提出诸多意见。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质疑称:如果消费者因为享有更多的保障和服务而支付更多的保费,《示范条款》就涉嫌隐瞒、误导消费者。实际上,保险公司保证责任范围的扩大、部分义务的增加是否会带来车险费率水平的提高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对此,上述接近此次政策制定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监管层的思路,整体费率水平不会明显提高。保险讲的是保费与风险对应,保障责任增加,保费不涨,实际上相当于降价。”
某中小保险公司车险负责人担心的反而是行业单均保费会减少。由于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将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另外,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做法,也会给投保人不合理确定保额提供方便。
保障责任范围扩大,就意味着保险公司风险增加。《示范条款》颁布无疑会加大保险公司盈利压力。
综合考虑人伤赔付标准、汽车配件工时价格上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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