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行业自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从本月15日起,深圳保险行业将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车辆保费上浮幅度最高达50%。今后车辆保费将与交通违章正式“接轨”。
根据方案,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但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在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后首次投保的,根据被保险车辆自2011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投保日零时止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费率浮动,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将追溯投保日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深圳交警数据显示:2011年3月至8月,涉及上述七项交通违法的记录共3850条,涉及车辆2250辆,符合《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D1(驾驶机动车逆行、倒退行驶的三次及以上)至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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