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对外资开放相关的实施细则最快年内将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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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0 2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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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交强险对外资开放一事,终于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相关的实施细则最快年内将会颁布。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正因如此,交强险一直由国内保险公司经营。
除了交强险,车主每年还需购买必要的车损险等商业险种,这也是外资保险机构能够涉及的经营领域,但多数车主因嫌麻烦,并不愿把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分公司来交。这也是外资车险难以立足的关键。
对此,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教授认为,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交强险市场,将加剧竞争,而市场充分竞争后,最大的受益者将是中国消费者。
业内专家分析透露,交强险开放的具体细则,有望今年内颁布。但具体是面向合资保险公司还是外商独资企业,是分步放开还是一步到位,都有待监管层进一步明确。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正因如此,交强险一直由国内保险公司经营。
除了交强险,车主每年还需购买必要的车损险等商业险种,这也是外资保险机构能够涉及的经营领域,但多数车主因嫌麻烦,并不愿把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分公司来交。这也是外资车险难以立足的关键。
对此,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教授认为,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交强险市场,将加剧竞争,而市场充分竞争后,最大的受益者将是中国消费者。
业内专家分析透露,交强险开放的具体细则,有望今年内颁布。但具体是面向合资保险公司还是外商独资企业,是分步放开还是一步到位,都有待监管层进一步明确。
2013年6月9日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应如何计算理赔金额? 首先,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和立法精神来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据此,交强险为法定保险和强制保险,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依法投保。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相当于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后,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从行业惯例角度来看,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8年1月30日下发...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