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放开的脚步渐近。
2月15日,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美国总统奥巴马后,中美双方发布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议定的《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下称“《说明》”)。其中第16条显示,中方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在完成修改相关法规等程序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这意味着车险业务将对外资全面放开。中国财险的业务结构中,车险业务占比达到70%,此举势必引起中国财险行业的重大变革。
外资将获交强险“入场券”
交强险对外资保险公司放开一事,坊间传闻已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它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实行之初,中国保险业界对交强险的经营规律和特征认识较少,因此并未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
但交强险业务从2006年开始经营以来,亏损居多。根据保监会的数据,2010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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