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8日晚,贾某的重型卡车在金州区大窑湾填海施工,卸土石方时,不慎车滑进海里,车厢里下滑的石块将车后厢板砸掉,落入海中。后来,贾某购件修车花费1800 元。贾某起诉至法院,称出事后,保险公司业务员到现场拍照勘察,并给车定损1500元,但至今钱也没到位,因此,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费1500元。在法庭上,保险公司以车损是 由于车上的石子把后厢板砸掉造成的,属责任免除的情况为由,不同意赔偿。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贾某车损险赔偿金15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200元。
车滑落导致车上运载的货物砸坏了车辆,是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
贾某的私有车辆投保后,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施工时,由于滑坡,贾某车上装载的石块下滑,将车后厢板砸落,车辆滑坡是造成车辆损坏的直接原因,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倾覆范围,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责任免除第三条“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拒绝赔付不合理。
本案结论:判断车辆损失是否属于车损险赔偿范围,要看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什么,本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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