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早上7:33分,阳光财产保险江苏南通中心支公司的查勘定损员吕常春接到报案调度,公司承保的客户与一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一人轻伤。在指导客户报案、赶往现场的同时,他迅速与公司确认案件实行“闪赔”服务标准的可能性及调解金额。很快,保险责任、调解方案、金额及需要收集的材料确定完毕,客户和伤者双方也经现场调解达成协议。13:36分,赔款支付完成。
仅用6小时,阳光产险将一起通常要耗费十天半月才能结案的“人伤案件”处理完毕。
“闪赔”升级
探索车险理赔全方位高效率
在2011年首创“闪赔”概念——“实行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超时按赔款金额百倍罚息”基础上,阳光保险又将这一服务在范围和理赔效率上做了进一步提升——除现有阳光“e车险”客户外,为2012年起保的阳光产险电销客户开通“闪赔”服务;探索车险自助理赔处理方式,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等待时间,通过指导客户自己上传照片等资料,实现自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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