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先生来电:今年6月我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原车主将该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的保险单和保险卡也一并交给了我,随后我凭这些单据顺利办完了保险人变更。然而,7月22日我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时,业务人员却说,由于原车主没有缴纳保费,因此不能退保。 调查附记 吕先生说,当初在办理车辆过户时,他曾向原车主要过保险费发票,但原车主说弄丢了,他担心手续有问题,便扣下2万元的购车余款,直到7月1日办理完保险过户之后,他认为没问题了才交付了余款。谁料,还是出了问题。 根据吕先生的介绍,7月20日,他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柜台业务人员说,必须出具保险费发票才能办理。吕先生问,发票丢了怎么办?业务人员回答,在媒体上刊登启事声明发票作废,然后凭刊登的启事就可以办理退保。为此,太平洋保险公司业务管理部给他开具了一张到媒体刊登遗失启事的证明。7月22日吕先生带着刊登的启事再次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却告诉他,经过查询原车主保险费至今没有转到公司账户,保险单不具有法律效力,还是不能退保。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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