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交管部门的处罚,张某谎称自己已经送人的轿车被盗。8月15日上午,车主张某因涉嫌保险诈骗,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张某在2005年12月26日把自己已到报废年限的一辆轿车送给了一个河北朋友,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张某在第二天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侦支队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报假案谎称该车辆丢失。并于2006年5月22日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骗取保险赔偿金人民币82320元。 2007年5月,张某的朋友驾驶这辆轿车来到北京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张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要求他到有关部门辨认车辆时,张某感到自己骗保的事情已经败露,于是他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全额退赔其骗取的保险赔偿金。 在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说自从从保险公司拿走这笔保险款后,心中就一直害怕,这笔钱放在银行后一直没敢动。 公诉机关对张某以保险诈骗罪提起公诉,认为他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数额巨大的保险金,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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