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主反映,近日频频接到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宣称在7月1日之前购买交强险要比7月1日后购买便宜。王小平指出,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这是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引诱投保人提前续约商业三责险。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保监会近期已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接受7月1日后车险保单的提前续保业务。
如果提前续保后,起保日期仍为2006年8月10日的话,肯定还需要再购买交强险。
据了解,10月1日之后,全国各地所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投保交强险就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其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7月1日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期满后再及时续保交强险。
目前有一部分投保人基于商业三责险比交强险价格便宜的认识,赶在7月1日交强险实施前,提前解除原商业三责险合同,并同时另外购买商业三责险。王小平说,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投保人这么做肯定是得不偿失。
理由如下:
(1)提前解除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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