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可向保险人索赔,这里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即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行为,我们将这种行为称之为索赔。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申请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从受理立案到对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查勘并予以赔偿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理赔。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作好以下工作:
(1)出险通知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如:街道居委会、单位保卫部门,同时应及时地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或有关业务部门,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估计损失状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或委托他人需要在48小时之内到保险公司填写报案登记和出险通知书,并提出索赔要求。
(2)积极进行施救
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有义务主动积极地进行施救和保护。如果事故车辆处于危险状态,造成的损失有蔓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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