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汽车保险的理论基础
与立法体例
无过失汽车保险也肇始于关国,它是借鉴美国劳工赔偿险制度并结合美国普通家庭都拥有汽车这一基本国情而制定的。依据美国劳工险法律,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后,无论其事故的原因如何,均可得到医疗费用及部分收人损失的补偿。作为回报,受伤工人必须放弃起诉其雇主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解决双方纠纷的一个方法。鉴于工厂事故和汽车事故的共性以及劳工赔偿险执行无过失责任法后的成功经验,美国许多汽车保险的改革者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便提出了尽早将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推及汽车保险中。在改革者的呼吁和公众的压力下,一些州的立法者也开始着手考虑,并最终采纳。
在无过失汽车保险体例下,被保险人以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购买汽车保险,在保险范围内,无人需对意外事故负责,侵权法(Tort Law )将被完全取消,各被保险人自己的汽车保险将会支付其汽车损失及其个人或家庭成员在驾车时受到的人身伤害。受害人不得再起诉侵权者,因为其损失已由无过失保险赔偿。因此,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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