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同意为其理赔,原因是“报案超过48小时”。
那么,在车险中,除了“48小时内报案”外,还有什么潜伏着的霸王条款阻挡了您的理赔路呢?
案例1 续保保费无视出险金额
“一年内出险3次以上,次年保费就要上浮,这个规定不合理。”车主余女士说,去年接连出了3次事故,每次都是几百元的小事故,3次理赔加在一起也就2000多元。”余女士告诉记者说,前几天车险到期了需要续保,没想到业务员跟她说,她这辆车出过3次险,电脑里是有记录的,保费要上浮10%。在无处诉苦下余女士无奈只能接受了保费上浮10%的现实。
浅析 浮动费率值得商榷
2007年7月,新版交强险实施,规定保费与上年度车险次数直接挂钩,最高上下浮动30%。保险公司认为,这一政策将对培养车主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有积极意义。但保费费率的浮动原则,自实施以来就备受争议。
“有人一次就出了10万元大险,保费不更改,而我3次加在一起赔偿额也就2000多元,保费却要上浮10%,实在没有道理。”余女士怎么也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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