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磅秤误差,套取高额“超重费”
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01 -U收费的指导意见》提出,轴重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的,可以加倍收取通行费,司机称之为“超皿费”。
1.这个收费站称,实在离
陕西高速公路GI收费站称重结果总比其他地方高。因为在那里称出的重最比实际高出1.6吨,大货车司机何明正被迫多掏了810元通行费。
2007年11月,他装运轮胎时就称过重,一路上又经过5个收费站称重,事后又到专门的磅站验证,车货总重都在30吨以下,最大偏差不到半吨。唯独在111收费站称重31.6吨。
何先生与收费员争执,收费员坚持说计量没问题,并坚持按“超限”加收6倍的通行费。何先生拿出其他地方的称重单据辩解、说好话,请求重新过磅,耗了一个多小时。收费站一位带班人看也不看那些单据,威胁说,要不是看你态度好,就叫拖车把车拖走。
何先生以前尝试过这里的强行拖车,拖车一次收费800元,因此不敢再和他们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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