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简称《规定》)开始实施,其中明确指出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在这项新规发布之前,“高龄车”想投保商业车险往往会遭遇被拒绝的“命运”,而近日走访发现,新规发布后,保险公司对待“高龄车”投保已有所松动。
投商业险 车龄5-8年是个槛
据了解,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不允许拒保,但像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等商业保险范畴内的商业车险,对于“高龄车”,业内比较普遍的态度是“不欢迎”。业内人士介绍,由于“高龄车”折旧率高、车况差,因此出险频率较高,出险后损失也较大,个别车辆的零配件在市场上无法找到,维修价格不仅较高,严重的甚至无法维修,容易发生纠纷,因此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愿意承保“高龄车”。
此前走访本市6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各家公司对“高龄车”的界定各有不同,多数公司是5年,部分公司则是8年。“除二手车外,车龄都是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开始算起。《规定》实施前,已经买了5-8年的车想投商业车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