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专修厂修理的,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对机动车损失保险给予保险费上浮,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推荐被保险机动车到具有被保险机动车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在榕保险公司开始推出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保费上浮10%~60%;这一做法被指是为了减少车险亏损而变相提价,而且很难解决理赔难的老问题,许多车主质疑---
【关注理由】
出险后,车主将汽车拖到4S店维修,保险公司却以4S店漫天要价为借口,迟迟不愿支付保费,也与当事人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报损车辆停在维修店几个月仍无法得到维修。
为此,保监会本周一再批复了6家保险公司使用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及费率,车主可自主选择维修厂,但车险保费要上浮10%~60%。推出该条款的目的是解决车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但有车主质疑,特约条款推出后,普通车主将失去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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