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行业的惯例中有这样一则要求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确实是不是这样的呢?今天小编带给大家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可说明只要能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等等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
法院判决一汽车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无效
按汽车保险公司行业惯例要求,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其目的在于及时调查案件、确认损失和责任。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例中获悉,在该院的一份判决中,法官根据个案具体情况,突破保险合同字面约定,认定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史某未履行48小时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依法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史某人民币12230.1元。
2005年12月22日,史某与平安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为车辆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和两项附加保险。保险合同条款中有“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规定。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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