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门统计,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64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在这些惨痛的数字中,几起跟长途车有关的特大交通事故让我们印象深刻:10月7日,青银高速山东段客车侧翻,14人遇难;10月5日,京港澳高速韶关乳源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7人当场死亡;10月1日,京津塘高速,载有德国游客的中巴车与货车追尾后起火,6人身亡,14人受伤。一幕幕惨剧的背后,我们不禁要问,在这些长途客车里,旅客的生命权是否得到保障?他们是否购买了保险?而谁又该为他们负责?
能否强制乘客购买保险?
《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客运公司若强制要求乘客购买保险或强行将车票与保险捆绑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交强险保障是否充足?
按照《交强险条例》的规定,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客车都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长途客车也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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